(一)新发证书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从新版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开展证书转换工作。企业可根据意愿,提前开展证书转换工作。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予以暂停。
证书转换工作原则上与年度监督工作结合进行, 对于已按gb 6675-2003(简称“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玩具和童车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下一次监督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根据持证人/申请人的意愿可不结合监督检查而单独进行证书转换工作,单独进行的证书转换原则上应该在2016年度的第一次监督检查前完成。
工厂监督检查通过、抽样的产品按照新版标准检测合格,予以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具体操作程序由各指定认证机构决定。
(一)认证机构
1.指定机构应认真组织好新标准认证转换工作与换证工作。
为确保按新标准认证和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各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方案制定本机构的具体实施方案/程序,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方案/程序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持证人,督促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尽快提交转换证书申请,促使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
2.抽样原则。
结合监督证书转换工作原则上执行日常监督抽样的原则。
3.差异试验抽样量。
认证机构应严格控制差异试验样品的数量,要明确并公开发布差异试验样品的确定原则与方案。
4.及时公布机构的转换证书方案/程序。
各指定认证机构制定的证书转换方案/程序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布,使各项要求与规定公开透明,并及时向认监委备案。
5.转换结果的报告。
指定认证机构应按规定向认监委有关部门报送证书转换结果,以便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指定实验室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15年11月1日之前向认监委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及时将新版标准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报认监委备案。
(三)其它事项
1.过渡阶段允许产品标注标准版本与证书标准版本不同。
玩具产品生产企业会在完成自我评估后提交证书转换申请,在证书转换过渡期内允许存在产品标注新版标准,证书仍是旧版标准的情况,请各地有关监管部门关注。
2.产品检测判断的技术参考文件。
产品按新标准的检测与判定工作可参照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tc21组技术决议(见国家认监委网站强制性产品认证专栏)及所附全国玩具标委会《关于印发2014版gb 6675玩具安全系列标准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玩标秘字2015第13号)执行。